輔導期間屆滿,未依法補辦臨時登記或取得土地與建築物合法使用者,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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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期間屆滿(完成補辦臨時登記後至106.6.2前),地方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或單位依本法、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依法處理(得勒令停工、按次處6-30萬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等)。
輔導期間屆滿(完成補辦臨時登記後至106.6.2前),地方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或單位依本法、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依法處理(得勒令停工、按次處6-30萬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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