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輔導推動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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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未登記工廠輔導管理推動組織
- 未登記工廠輔導管理推動小組(部長擔任召集人)。
- 未登記工廠輔導管理工作小組(本部中部辦公室主任擔任執行長)。
- 計畫辦公室(協助推動未登記工廠輔導業務)。
- 服務團(提供業者諮詢服務)。
- 加強未登記工廠輔導措施
- 加速第33條、第34條相關子法研訂。(預定3-6個月內完成)
- 擬定未登記工廠輔導方案。(法規檢討、回饋機制、獎勵誘因等)
- 分批劃定公告特定地區。(地方因地制宜提報,中央複審)
- 輔導合法經營。(輔導業者辦理土地變更或輔導遷廠)
- 配套未登記工廠管理(取締)措施加強未補辦登記之工廠稽查及取締,採取以下措施:
- 研修本部訂頒「經濟部加強查核督導直轄市政府暨縣市政府矯正未登記工廠計畫」:加強對未補辦登記及重度污染工廠之稽查及取締。
- 研修本部訂頒「直轄市政府暨縣市政府矯正未登記工廠業務成效查核督導要點」:提升獎懲層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