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營業人如何計算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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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營利事業資本主,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應記得申報「營利所得」,該營利所得可利用每3個月查定課徵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備註欄銷售額加總,得出全年銷售額後,乘以當年度該行業代號營利事業擴大書面審核之純益率(通常為6%),即為應申報之營利所得。
舉例說明:甲君獨資經營1家服飾行,96年度每3個月1期營業稅皆為4,500元,核定之每期銷售額為45萬元,是96年度核定之銷售額為45萬元×4=180萬元,其行業代號 4639-99,96年度擴大書面審核之純益率為6%,其綜合所得稅應申報之營利所得為180萬×6%=108,000元。
文章來源: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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