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辦理營業登記應具備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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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無實體店面且無其他對外營業之固定場所,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備齊以下資料至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1. 負責人(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 負責人(個人)印章。
3. 營業人印章(以負責人姓名為營業人名稱者免附)。
4. 居住地證明(以戶籍地為登記地址者免附)。
5. 網路交易明細資料(必要時請提供收款存摺影本)(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者免附)。
文章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Login to post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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