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勿誤信不法的避稅方法,取具不實捐贈收據,查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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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節已進入高峰期,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勿誤信不法的避稅方法,來逃漏所得稅。該局說明,近年來有不肖人士以可替高所得者避稅,進而遊說納稅義務人以低額捐款換取高額不實捐贈收據為手段,用來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逃漏稅捐。該局表示:各地區國稅局皆已積極展開查核不實捐贈,如經查獲有故意逃漏稅之事實,除補稅外,另處1至2倍罰鍰,如情節嚴重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移送刑罰,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勿以身試法為省稅而反受徒刑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