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報 2008年個人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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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代客記帳,找林瑞珠,電話 07-972-6012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一年一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許多人對所得稅法規定深感困擾,又不知節稅之道,以致於申報錯誤,為使您對所得稅法有初步的認識以及維護您在租稅上的權益,享有合法的節稅利益,以淺顯易懂文字,協助您瞭解稅法,達到節稅目的。節稅重點何在?首先提供您3個重點參考:

  1. 認識稅法與申報,就是節稅第一招
    提及稅法,總讓人有索然無味之感,但是要真正的做好節稅規劃,則有賴您花點心思瞭解稅法才是根本之道。想想,若您知道各項扣除額之條件,自可適度節稅並維護自身權益;若您明白何者是應稅、免稅所得,則無短漏或溢繳稅款之虞;認識稅法,實是節稅第一要件。
  2. 列舉憑證蒐齊保存,抵減扣除有保障
    對於各應申報項目除依稅法正確填報外,對於免稅額或各項扣除額等應檢附之證明憑證,若於年度中蒐整保存以為申報舉證之附件資料,則可免除不必要的事後補證困擾,故確保免稅或扣除項目之正確性,亦為節稅的重要前提。
  3. 結算申報自己來,合法節稅最上道
    委由他人替您辦理結算申報,將因為無法完全知悉您年度中的各項收入及扣除項目,而難免有短漏報所得之情形甚或多繳稅而不自覺,其實結算申報並非難事,親自動手來申報,才可為自己的荷包做最有利的打算。再次提醒您,「合法的節稅是您的權益」,請您對於綜合所得稅付予最關愛的眼神,不要忽略它的存在,使您享有最大的節稅效果。

綜合所得稅常見補稅原因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去年綜合所得稅補稅案件以剔除免稅額、財產交易損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之補稅情形所占比例最高。該局就常見補稅原因說明如下:

一、 免稅額:
(一)重複申報扶養親屬,例如子女同時列報扶養父母,以致被剔除重複申報之免稅額。
(二)申報扶養未同居一家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姪、甥),或未檢附證件或檢附之證件不合規定。
(三)申報年滿20歲而無工作、未就學、服役中或在補習班補習的子女或兄弟姊妹為受扶養親屬。
(四)申報扶養申報所得年度前已死亡親屬。
(五)申報扶養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誤以為可以比照直系尊親屬,適用增加50﹪較高的免稅額。

二、 財產交易損失:未檢附財產損失之證明文據。

三、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所有權人或配偶、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未於出售或買入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或未檢附房屋買賣契約。

四、 申報列舉扣除額的錯誤:
(一)誤申報受扶養兄弟姐妹之保險費。
(二)誤申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姐妹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三)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未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直接以實際發生金額或最高限額30萬元列報。

五、 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之所得(如父母親利息所得)。

六、 漏報房屋出租給個人之租賃所得、私人間借貸利息所得等不屬於扣繳範圍的所得。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5月份即將申報96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時應多加注意,可避免事後補稅情形。

資料來源:財政部
重新整理:林瑞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