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2021

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滿3年之證券交易所得以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其持有期間採先進先出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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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之股票,其證券交易所得減除股票交易損失餘額為正數者,雖可免納所得稅,但應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其中出售之股票持有期間滿3年者,得以減除當年度出售該持有滿3年股票交易損失後之正數餘額之半數計入,而其持有期間之計算,採先進先出法核算。 […]

410, 2021

對核定稅捐不服,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不因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而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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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陳先生來電詢問:今(110)年9月中旬收到綜合所得稅之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自今年10月11日起至20日止,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已申請延期6個月至111年4月20日前繳納稅款,但對核定補徵稅額不服,想要申請復查,應於何時以前提出? […]

1209, 2021

營業人銷貨未給與買受人憑證卻另開立發票予其他營業人扣抵稅款,同時涉及行政罰及刑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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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未依規定給與買受人統一發票,卻另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予其他營業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稽徵機關查獲,除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處以行政罰外,負責人亦將被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幫助他人逃漏稅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