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贈與契約立約日與申報日非同一年度,其贈與免稅額應如何計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贈與不動產,應以訂立贈與契約書立約日期為贈與行為發生日,並認定贈與所屬年度,依法計算該年度累計贈與金額是否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1年度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並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贈與不動產,應以訂立贈與契約書立約日期為贈與行為發生日,並認定贈與所屬年度,依法計算該年度累計贈與金額是否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1年度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並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
依規定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也就是說,如果營業人未正確申報而多報進項稅額,將造成當期應納營業稅額少報或多退營業稅額情形,除補徵稅款外,也會遭受處罰。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3月3日全臺大停電,營利事業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若因此變質、破損而無法出售,可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辦理報廢,核實認列損失。 […]
按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規定,股東會議事錄應記載事項包括「場所」;同法第207條第2項規定,董事會議事錄準用上開第183條之規定。是以,董事會議事錄應記載會議場所,合先敘明。((經濟部110年7月19日經商字第11000641250號函)) […]
按本部103年6月3日經商字第10302412430號函釋略以:「依公司法第172條第4項規定:『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公司是否採行電子方式寄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涉及公司整體股務作業評估事宜,允屬公司選擇權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