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年必須將去年的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還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的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違反規定時,會對公司的每一位董事各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1。
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日,股份有限公司的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額)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包含3,000萬元),公司的財務報表在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前,必須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違反規定的公司,公司的每一位董事會被處罰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2。
當主管機關(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請公司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公司決算書表時,公司如果超過期限沒有申報,會對公司的每一位董事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