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 2022

個人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如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其成本認定方式

Categories: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Tags: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應適用房地合一課稅制度,如贈與人非配偶,其取得成本應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認定,但有民眾誤採贈與人原購入房屋、土地之價額作為取得成本,而遭補徵稅款。 […]

1305, 2022

營利事業購置快篩試劑供員工篩檢,相關支出得以費用申報,免計入員工所得

Categories: 營利事業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應我國近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營利事業為維持企業正常運作,對有染疫風險員工提供篩檢所為之支出,屬本業及附屬業務範圍內支出,無論是由營利事業購置快篩試劑為員工篩檢或是由員工自行購置快篩試劑再向營利事業檢據核銷,對於經領用或核銷之快篩試劑支出,均可列報為當年度費用,自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並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