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 2022

有關股東會召集通知以電子方式寄送事宜一案

Categories: 公司法|

按本部103年6月3日經商字第10302412430號函釋略以:「依公司法第172條第4項規定:『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公司是否採行電子方式寄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涉及公司整體股務作業評估事宜,允屬公司選擇權範疇。 […]

603, 2022

顧客刷卡或付現,「無差別」開發票才是上策!

Categories: 加值型營業稅|Tags: |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顧客選擇刷信用卡或支付現金,均應誠實開立發票,勿以為現金交易不會留下紀錄,只單就信用卡交易開立發票。此種依消費者付款方式,選擇性開立發票的做法,一旦經查獲,除補稅外,還會吃上罰單,得不償失! […]

503, 2022

國內營業人出售國外專利權及商標權予國內另一營業人取得之收入應課徵營業稅

Categories: 加值型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國內營業人出售註冊登記於國外之專利權及商標權予國內另一營業人,該勞務係在我國境內提供及使用,核屬在我國境內銷售勞務,其取得之收入應按稅率5%計算營業稅額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課徵營業稅,尚無零稅率之適用。 […]

403, 2022

里長伯檢舉逃漏稅,有機會拿獎金了!

Categories: 加值型營業稅|

為保障國家稅收,公務員舉發違章漏稅,乃屬其應盡之義務,為避免利用職權,防止流弊,所得稅法第103條第4項規定公務員為舉發人時,不適用檢舉人可領取檢舉獎金之規定。公務員舉發所得稅以外之逃漏稅時,參照該條規定意旨,亦不得領取罰鍰獎金。「里長」因屬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其為逃漏稅案件之舉發人時,原不適用發給獎金規定,但這種情形已因稅捐稽徵法新增條文施行而有所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