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公告109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遺產稅 [...]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之財物,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免徵贈與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在100萬元以內者,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又婚嫁贈與係以子女結婚人數計算,父母各可贈與每人100萬元,再加上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可達成雙倍節稅效果。 […]
自108年5月1日起符合特定條件之贈與稅臨櫃申報案,提供跨局受理服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8年5月1日起,符合特定條件之贈與稅案件,民眾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申報,並由受理單位直接核發證明書,不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希望能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租稅服務。 高雄國稅局說明,該局原已就高雄市轄內案件提供跨行政區受理服務,現財政部發布「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後,民眾申報贈與稅案件只要檢齊證明文件且符合該作業要點適用條件者,均可跨縣市臨櫃辦理,國稅局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整合性服務,對於工作或居住與戶籍地不同的民眾,申報贈與稅案件將更省時方便。 […]
小規模營業人稅籍登記、繳納營業稅、掣發普通收據、開立統一發票剖析
我國現行營業稅制,除「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外,屬於加值型計算稅額的營業人則是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除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所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應依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申報書檢附有關文件,向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銷售額,經稽徵機關查獲時,除補徵稅款外,還會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規定處5倍以下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