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最新文章
融資租賃,應列報租賃資產並提列折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承租人)與租賃公司簽訂貨車租賃合約約定,除按月支付租金外,租賃期滿,得以優惠承購價承購貨車,因已可合理確定,租賃期滿後貨車所有權為承租人所有,即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2第1項規定之融資租賃,承租人應列報租賃資產(貨車)及應付租賃款,租賃資產按其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應付租賃款於每期支付租金時,攤提利息費用。 […]
營利事業出售乘人小客車,請留意出售資產損益之計算方式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乘人小客車,應以「售價」減除「依所得稅法規定正常折舊方法計算之未折減餘額」計算出售資產損益。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購置乘人小客車,除應注意稅法規定折舊列支限額自行依法調整外,於出售時,應以按所得稅法規定正常折舊方法計算之未折減餘額為基礎計算出售資產損益,以維自身權益。 […]
營利事業發生銷貨退回時,應列報於發生退回之年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商品,因損壞或其他原因遭客戶退回者,若出售年度與退回所屬會計年度不同,應於發生退回之年度列報銷貨退回。 […]
獨資合夥組織變更負責人,應否辦理決算、清算申報之釋疑
邇來常有納稅人電話詢問獨資、合夥商號變更負責人,其登記的商號是否需要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清決算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變更負責人,應否辦理營所稅決算、清算申報,應視其組織型態及主體變更情形,分述如下表: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注意,營所稅決、清算申報時限,決算申報係自主管機關核准日之「次日」起算45日內;清算申報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依規定格式書表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
自109年11月2日起提供線上申請補發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等4項服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9年11月2日起,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開始提供「申請補發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申請補發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證券交易稅核定資料-專業代徵」及「證券交易稅核定資料-一般代徵」等4項國稅線上申請服務。 […]